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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2017

樂園中溺水



此文乃紀念《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林奕含小姐(1991年-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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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作家林奕含小姐於2日前吊頸輕生。
她的第一本著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才剛於2月出版,講述一個女孩被補習班名師誘姦,然後女孩在5年期間不斷說服自已與老師在一起的故事。

那感覺像溺水。
「可以說話之後,我對老師說:『對不起。』有一種功課做不好的感覺。」

小說稱『改編自真人真事』,而作者林奕含當時只強調「我要說很抱歉我真的不是房思琪」。林奕含輕生翌日,家屬透過出版社發出聲明*,證實書中思琪一角是林奕含本人。

書中的思琪,是13歲。作者上吊時,是26歲。

看到新聞內容時,忽記起有人說過,創作的過程多多少少會出賣自己的經歷。
而描寫的情節與角色感覺越敏感細膩,越是在透露危險。

「思琪」事件8年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便面世。
當時否定書中主角是自己的作者,受訪時說:「再書寫一次,等於再次經歷當年的創傷,尤其書寫的回想鉅細靡遺,場景更逼真,真的要很小心。」
因為要小心在,作者自高中開始,便罹患重度憂鬱症。
維基說,林奕含小時數理資優班畢業,曾獲全國數學科展第一名;
學測滿級分,甄試卻落榜。考入臺北醫學大學牙醫學系,但兩周後便因憂鬱症休學**。

加害者本人或許認為,或大家任何人亦同樣,
被害者年齡越小,加害的事會隨生活時日過去而被淡忘。
房思琪的角色出現,就是重新警告大家,一切都沒有想像得那。麼。簡。單。
若房思琪就是作者本人,事件8年過後,作者仍然可以執筆,重新憶述每個當時的細節和心情。
因為,事件不會隨生活時日過去而被淡忘。
而書中每字每句,都帶有不能量度的重量。

「還來不及看一眼小褲上的小蝴蝶結,停在肚臍眼下方的小蝴蝶」
「告訴她她是他混沌的中年一個瑩白的希望,先讓她粉碎在話語裡,讓她在話語裡感到長大,再讓她的靈魂欺騙她的身體。」
「把她的制服裙推到腰際,蝴蝶趕到腳踝,告訴她有他在後面推著,她的身體就可以趕上靈魂。」

作者設定書中老師一角的形象,是一位受人崇拜尊敬的文學老師。
書中的老師很聰明,正如社會中真實的加害者一樣,十分理解社會面對性的暴力時,會站在加害者的一方;利用社會對於性的禁忌、性別定位、社會權力而方便自己。

「一個如此精緻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這太髒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是在這裡,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

因為這個世界教導女孩,如果你被侵犯,那一定是你的問題。社會對性的禁忌,被害者連自己都覺得是自己的錯,附戴著一堆羞恥與不潔感在生活。

書中的思琪,有嘗試向家人發出求救訊號,提起了有個同學跟老師『在一起』來,而家人的回應,是一句「這麼小年紀就這麼騷」。
所以,「思琪不說話了,她一瞬間決定一輩子不說話了。」

然後我在想,心思越細膩而敏感,這種痛苦的重量也越不可量度。
日復日,帶住重量在人前「生活」。
年復年,只能看著傷口從來沒有癒合,也清楚永遠不會恢復。

作者選擇輕生,生前以僅有力氣與勇氣,
從文字重新體驗當時每個無助與痛苦的細節。
也許寫作是個滌清的過程,但經歷不會隨生活年日而淡
相反,經歷的細節都會在時間線上每個點,一樣清晰猶新。
本人亦曾在事件15年後,以文字與每條筆劃重新感受那段像溺水的回憶。

沒有人希望消費自己的痛苦。亦不是每個被害者都可以逐字逐句重提黑暗。
而記住悲劇,是因為提醒不容許有下一個房思琪。



*林奕含家屬透過出版社發出明:
https://www.facebook.com/guerrillapublishing2014/posts/1158666580908343

**資料來源:林奕含—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