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019
那女孩的魚骨
「我在為家貓執魚骨。」
這是父親記得,邂逅母親時她的第一句說話。
只有十多歲的青春少艾時期,他們都來自劇團。母親是劇團內能歌善舞、擔當表演的團員女孩,父親則只是來幫忙劇團運作,來自另一部門的男孩。他們的邂逅,不是老掉牙的男孩看到在台上跳舞嫵媚姿態的女孩然後一見鍾情的劇情,而是在一次劇團聚餐尾聲,大家都飲飽食醉時,男孩在看見女孩默默走到遂張桌上,從剩餸中收拾魚骨,放在手中的膠袋內。
引起好奇的,是媽媽當初的奇怪舉止。
而令他們結緣的,是貓和魚骨。
男孩忍不住好奇,上前問女孩在做甚麼;女孩回答的一句話,就這樣在男孩腦袋徘徊了五十年。然後,男孩只記得女孩當初那顆很善良的心,然後一起和女孩在剩餸中執拾更多的魚骨,提著尖尖刺刺的膠袋送了女孩回家。
父親回憶每個細節娓娓道來時,嘴邊不自覺地向上揚。縱使五十年間,他們結婚組織家庭生兒育女,經歷甚麼荒唐懷疑無理爭吵心碎和分離,結局都不重要了,因為那句話,甚麼經歷也許亦值得;至少證明男孩和女孩之間,都是真的。
4.29.2017
樂園中溺水
此文乃紀念《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林奕含小姐(1991年-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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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作家林奕含小姐於2日前吊頸輕生。
她的第一本著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才剛於2月出版,講述一個女孩被補習班名師誘姦,然後女孩在5年期間不斷說服自已與老師在一起的故事。
「那感覺像溺水。」
「可以說話之後,我對老師說:『對不起。』有一種功課做不好的感覺。」
小說稱『改編自真人真事』,而作者林奕含當時只強調「我要說很抱歉我真的不是房思琪」。林奕含輕生翌日,家屬透過出版社發出聲明*,證實書中思琪一角是林奕含本人。
書中的思琪,是13歲。作者上吊時,是26歲。
看到新聞內容時,忽記起有人說過,創作的過程多多少少會出賣自己的經歷。
而描寫的情節與角色感覺越敏感細膩,越是在透露危險。
「思琪」事件8年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便面世。
當時否定書中主角是自己的作者,受訪時說:「再書寫一次,等於再次經歷當年的創傷,尤其書寫的回想鉅細靡遺,場景更逼真,真的要很小心。」
因為要小心在,作者自高中開始,便罹患重度憂鬱症。
維基說,林奕含小時數理資優班畢業,曾獲全國數學科展第一名;
學測滿級分,甄試卻落榜。考入臺北醫學大學牙醫學系,但兩周後便因憂鬱症休學**。
加害者本人或許認為,或大家任何人亦同樣,
被害者年齡越小,加害的事會隨生活時日過去而被淡忘。
房思琪的角色出現,就是重新警告大家,一切都沒有想像得那。麼。簡。單。
若房思琪就是作者本人,事件8年過後,作者仍然可以執筆,重新憶述每個當時的細節和心情。
因為,事件不會隨生活時日過去而被淡忘。
而書中每字每句,都帶有不能量度的重量。
「還來不及看一眼小褲上的小蝴蝶結,停在肚臍眼下方的小蝴蝶」
「告訴她她是他混沌的中年一個瑩白的希望,先讓她粉碎在話語裡,讓她在話語裡感到長大,再讓她的靈魂欺騙她的身體。」
「把她的制服裙推到腰際,蝴蝶趕到腳踝,告訴她有他在後面推著,她的身體就可以趕上靈魂。」
作者設定書中老師一角的形象,是一位受人崇拜尊敬的文學老師。
書中的老師很聰明,正如社會中真實的加害者一樣,十分理解社會面對性的暴力時,會站在加害者的一方;利用社會對於性的禁忌、性別定位、社會權力而方便自己。
「一個如此精緻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這太髒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是在這裡,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
因為這個世界教導女孩,如果你被侵犯,那一定是你的問題。社會對性的禁忌,被害者連自己都覺得是自己的錯,附戴著一堆羞恥與不潔感在生活。
書中的思琪,有嘗試向家人發出求救訊號,提起了有個同學跟老師『在一起』來,而家人的回應,是一句「這麼小年紀就這麼騷」。
所以,「思琪不說話了,她一瞬間決定一輩子不說話了。」
然後我在想,心思越細膩而敏感,這種痛苦的重量也越不可量度。
日復日,帶住重量在人前「生活」。
年復年,只能看著傷口從來沒有癒合,也清楚永遠不會恢復。
作者選擇輕生,生前以僅有力氣與勇氣,
從文字重新體驗當時每個無助與痛苦的細節。
也許寫作是個滌清的過程,但經歷不會隨生活年日而淡。
相反,經歷的細節都會在時間線上每個點,一樣清晰猶新。
本人亦曾在某事件15年後,以文字與每條筆劃重新感受那段像溺水的回憶。
沒有人希望消費自己的痛苦。亦不是每個被害者都可以逐字逐句重提黑暗。
而記住悲劇,是因為提醒不容許有下一個房思琪。
*林奕含家屬透過出版社發出聲明:
https://www.facebook.com/guerrillapublishing2014/posts/1158666580908343
**資料來源:林奕含—維基百科
9.18.2016
原始與樸素—菲律賓之旅
回閱英國遊記,才驚覺沒好好以文字紀錄3月時菲律賓之行,
反愧疚被社會同化賴以照片上載展示便完。
僅以這篇文章,好好紀錄是次外遊回憶與一眾同行好友。
‧‧‧‧‧
香港人早齡外遊四處。這次菲律賓之行反是我首次沒家人作伴的短途外遊,
震驚了同行的朋友們。我有想過也許是我的樣子很貪玩,根本不像第一次吧,
反倒常給人對玩很老練的氛圍。
一般人對菲律賓所認知的旅點,或僅限馬尼拉的城市觀光,或宿霧的海灘渡假。
這敞感謝好友的旅點選擇—薄荷島(Bohol)是一個樸素的休閒小島,
維基中文版的解釋亦只有草草百多字。
記得出發前,同事紛紛都第一反應回問「是宿霧嗎?」,
忽為這片少人知曉的小島感到特別的盼望,逃脫了一般城市人旅行的模式。
回想剛下機抵達的塔比拉蘭機場(Tagbilaran Airport),設施非常簡單,
旅客直接從飛機門外下一條短短的鐵樓梯,
從毫無掩蓋被列日照耀的停機坪走到「出境小堂」等待行李。
旅客能於「出境小堂」中,目睹暴曬中的工作人員,
把飛機中的行李從停機坪五分鐘的車程拋送到一少於30米的迷你行李運輸帶上。
看到此情此景,薄荷島此行必然很raw很exotic,原始得令人非常期待去除身上城市的氣質。
來到友人於airbnb安排的渡假屋,難忍反諷幽默本性(至少我是這樣認為),
說了這裡是海景式高級長洲渡假屋,
被友人們一致反對「X,至少我們是乘搭了飛機才來到」。
無啊,我隨口亂講而己,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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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渡假屋外的海景 |
為甚麼這裡很raw?我們進出渡假屋、海灘(Aloha Beach)與市中心必要依賴電單車。
在30分鐘的路程,日出與入夜亦有兩番不同感受—下午時看到兩旁寥落的農屋,
小孩頂著一盤農作物走到在室外席椅看電視的父親(so chill!),
同住的豬和雞在隨意散步;而入黑時則有點驚心動魄,公路上沒街燈可言,
但依然不忍托起頭盔保護屏抬頭,感受高速的風力與整片清徹的星空,
十足拍攝music video般的情景(還是不能完全撇除城市生活的思想)。
由於薄荷島處亞熱帶地區,四面環海,海洋與海鮮自然是主打。
這裡雖有人向遊客兜售浮潛觀光短行,但依然樸素十分,沒有旅行團的叫囂喧嘩,
只有一船船隨領導回來的潛水小團,
遊客味道最濃烈的亦只是海灘旁的露天按摩場和海鮮餐廳酒吧。
但一切還好,僅希望這裡可不被太多遊客攻陷與破壞。
這敞我們一行六人自稱海的孩子—六天中不斷到不同海灘「游」玩
(我還因過於旺盛的冒險心態而誤踩海膽)、潛水、浮潛,除此之外還瘋吃盛產的芒果、
海鮮與當造的新鮮雪糕。
我記得我的舌頭第二天便抵受不住芒果的熱情而生了痱滋,
可我還在每天怒喝芒果冰沙,非常小孩傻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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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荷島上的Bikini Beach,暗藏不少海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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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薄荷島養蜂場(Bohol Bee Farm Resort)之有機午膳 |
潛水的恐慌小孩
有天我們訂了潛水體驗(Fun Dive),領導是位香港年輕女士,
辭了職剛來了3星期便任職潛水教練;陪潛的還有位意大利男士,一同看守我們這班野孩子。
記得輕佻的我持著於5年前於關島首次潛水經驗,
當背上極重的氧氣筒需於小船上翻倒身驅於海中時(關島那次潛水只是自然地走進海中),
忽心跳加速被恐懼突襲,極抗拒口中「異物」,
毅然脫下呼吸器便說了 "I think i cant do it." 想放棄。
陪潛的意大利男士隨即變身人生教練,
回應我這個恐慌小孩說 "No it is okay! it is gonna be
fine!"
看到他這麼激昂的反應,神奇地我隨即感到安然下水。
雖然海水清徹度實在不能媲美關島,但是珊瑚美境是真的會讓人迷醉而失去時間感,
於海中感到極自由輕鬆。
可是由於剛才的反應或許實在嚇倒了陪潛,他給予了我特別看護,
捉實了我手特別指導方向。而我只感到自己尤如闖禍的小孩被留堂,不能自由探祕。
但同時我亦非常感謝這位陪潛,特意帶了我與另一位友人潛到一特別珊瑚區,
讓我有幸數次與小丑魚近距離接觸。
外星人的小猴
這次行程特別經Tripadvisor推介下,到眼鏡猴保護區(Tarsier
Conservation Area, Loboc)探訪Tarsier (眼鏡猴)。
初時有憂慮過這個所謂的保護區,是以剝削眼鏡猴權利來賺旅客錢。
如果我光顧了,變相鼓勵這種行為。
但看到Tripadvisor中用家們分享眼鏡猴於叢林中的日常照片,
與一些典型旅客(慣於現代動物園式觀光)的劣評,
也抱著一去無妨的心態前往。到抵後,看到保護區的工作人員並不是囚禁眼鏡猴,
而是在每一眼鏡猴出現之處,叫遊客細聲欣賞。
雖然背後也許有甚麼另外的陰暗面,但在此就不作深究了。
眼鏡猴是世界上最小的猴子,大大的眼睛相比其細小的身軀,顯得十分外星人的可愛,
令我一度不能自拔的高八度港女腔調說了數次「好得意呀」。
River Lunch與跳湖小孩
有天我們也做點遊客事,來到了Floating
Restaurant打算享受River Lunch,
即湖上自助午餐和欣賞周邊景色。
那天天氣異常炎熱,光在等River
Lunch的便多達百人,
而安排遊客上船的工作人員亦看起來非常手忙腳亂。
經過詢問下,工作人員回答等待時間只需30分鐘,可我們寧願相信等待人們臉上的表情,
一定不止這個數目。
於是我們其中一名海的孩子便發揮狡猾本色,由於過程非常賴皮便不在此詳述,
而我們大概只等了15分鐘便成功上船(同時我們不禁為這位朋友拍掌)!
於回程途中,看到當地的小孩便毅然跳進湖中暢泳。
當我們的船駛近時,我便不禁打了個招呼,
他們首先呆望我一會,隨即便興奮叫囂的以韓語「你好」回應了我,
我也不忍破壞他們對韓國人的幻想而以韓語回應。
看,韓風的魔力多可怕。
聖週(Holy Week)
來到薄荷島數天後,因抵達一個體驗樂園(Adventure
Park)門前吃了閉門羮,
才知道這次旅行剛巧遇上了天主教的聖週(Holy Week),
即復活節前的一週,天主教徒將進行的一星期宗教禮儀。
在一晚我們外出到塔比拉蘭(Tagbilaran )市區晚膳,
便碰上了聖周巡遊(Holy Week
Parade),大路被暫時封行,
讓居民可手持點燃了的白蠟燭沿大隊「拜苦路」遊行,護送著抬著的聖母像,
重現耶穌前往殉難地受難的經歷。
場面無比壯觀,像是市上大部分人都來參加了遊行,
一家大小安靜的有秩序隨大隊到市中心的主教堂。
在臨行回港前的最後午膳,我亦獨自到了餐廳附近的教堂,聽著主持領導大家一同禱告。
禱文雖是菲律賓語,可聽著一字一句,心內頓時充滿安靜和愉的感覺。
然後到了紀念店,買下了一個小小的聖母像,希望於回港後能依然好好回憶這種感覺。

後記
對於菲律賓,最深刻的感受也莫過於曬黑了一身Rihanna古銅色,
帶著浮潛時曬傷預備脫皮的肩膀與臂部上機。
回港後,更經歷了一星期的冷水澡與澡後「涼快」的全身蘆薈治療
(香港還正值濕寒的春天)。現在半年後,臂部的性感三角印還在。
僅以此拱橋照留念這麼不顧曬傷的自己。
7.02.2016
標籤與自嘲
上集:關於標籤
"We teach girls to shrink themselves, to
make themselves smaller." - Chimamanda Ngozi Adichie
認識我的朋友都說我崇洋,一半原因成立。另一半,是我非常欣賞他處擁戴的價值觀和想法。
眼看別人已討論有關獨立美態,我還有點懊惱香港尚停留於不斷討論數字磅數與三圍的範疇。
因為我也是被標籤的受害者,加上目睹無數本地女士以自貶來換取他人認同,這個有趣的病態實在不能放過作題。
記得有一晚上,享用糖水時桌旁的女孩在穿著小背心迷你短裙,搣起手臂的一層皮膚,向女友人問道:「我覺得自己肥了很多,你覺得是不是呀?」親愛的,需知道擁抱自信才能對得住身上的小背心與短裙,要是怕被標籤或獲取他人一句「不是」的認同,你就不配穿上它們哦。
亦有一次,在一個達60人的Whatsapp群組中,我的體重數字突被作娛樂話題。雖然本人久久不能釋懷,然而猜想當事人一定會覺得這是「沒那麼嚴重」的玩笑,亦監於怕被標籤為小氣,只好「監粗」抑壓。
這等熟悉荒事於本土「實屬正常」,後來反覆回想二事,反是有緣看清了他們本來沒有問題,只是大家都一貫縱容「沒那麼嚴重」的標籤觀念,人就自然成了這種風氣產物而不自知;例如那位小背心女孩,就是我們造成的產物與受害者一體,以標籤否定自己來換取他人認同。
「標籤只是娛樂,是幽默的社交手法而己!」
或許看時事更貼切明白。最近台灣藝人小S於金曲獎作頒獎嘉賓,原意大概為了娛樂大家而公眾大開蘇打綠主唱青峰玩笑,以暱稱「峰姐」導致對方作勢離席,引發公眾爭議。事後小S向公眾致歉,「了解到無論是多好的朋友,都不應該給他人貼標籤」。
標籤也許給了你娛樂,但僅僅一個玩笑也就無意造成了小小芥蒂。
被「娛樂」的或會努力說服自己,最後順服標籤風氣,一同陷入社會一致標準而失去自己個體的獨特性。
* * * * * *
下集:關於自嘲
4年前,記得留英學鋼管舞的課堂中,女孩們環肥燕瘦甚至有個極像Ashton Kutcher的男同學,一同學習這個被標籤為「性感」但查實極難的體操運動。這裡無論男女都不會被標籤批判而盡情放膽嘗試動作,夾雜英國獨有的優質「自嘲」文化,各自開懷大笑自己的笨拙(而不反問別人),甚是融洽愉快而絲毫無尷尬感。今天,我恨恨難忘這種"Unity in Diversity"的氣氛和精神。
擁有個人脫口秀節目《The Late Late Show with James Corden》的英國著名喜劇演員James Corden,以獨有自嘲風格紅透英國,你絕少聽到他任何負面或開錯玩笑的新聞,因為他從不會以標籤來娛樂或消遣別人。
然而,曾一段時間討厭香港這種風氣的我,發現長久仇視標籤風氣只會辛苦自己,忽記起英國優良的自嘲胸襟,面對別人對自己眼線與身材作標籤時,除了一笑置之外,反倒自嘲讓標籤者陷入醒覺與尷尬間,這才是藝術與胸襟。
當然,可以的話,我還是希望香港有天懂得重拾自嘲,拾棄標籤。
因為標籤從不是幽默和胸襟,自嘲才是。
4.27.2015
輕評愚論Tidal
好的,我承認JAY Z推出收費線上串流音樂服務Tidal的時候,
我一直偏見地看此為純粹「啅頭野」(Gimmick),認為佢搞多樣生意搵下錢咁。
始終很難不on the fence
about JAY Z 背後的商業動機與目的;
況且大家都拿住「音樂是免費的你憑甚麼」的一把尺來量度Tidal,
所以大眾對Tidal抱有「雷聲大雨點小」的看法,
大多認為Tidal較難於音樂工業中真正殺出一條血路。
對了,Tidal是甚麼?
這是為美國著名饒舌歌手及企業家JAY Z收購瑞典流媒體公司Aspiro後,
大力發展的收費線上串流音樂服務。通過藝人收益共享的方式,
重整工業中還於藝人應有的音樂價值。
除了JAY Z 本人,現時Tidal的16位A-List藝人兼股東包括:Beyoncé、Rihanna、Alicia Keys、Calvin Harris、Kanye West、Nicki Minaj、Madonna、Usher、Coldplay的Chris Martin、Daft Punk、Jack White、Arcade Fire 的 Win Butler與Regine Chassagne、Jason Aldean、J. Cole及 DJ Deadmau5。一看名單,全是JAY Z圈內好友或Roc Nation(JAY Z創辦的娛樂公司)旗下藝人。
Tidal面世了一個月後,很多人並不看好,並將之與免費線上串流音樂服務Spotify比較。
Spotify贏在給予用戶免費音樂收聽(亦提供Premium收費服務),
現時全球活躍用戶達6000 萬名,
卻輸在失去對藝人音樂作品版稅的應有交易及尊重。
Grimes今早於Instagram上載了來自JAY Z Tweet之截圖,我方才真正起勁研究起Tidal來。
Grimes於caption中罕有打出一段長文,解釋及強調 —
"Roc nation manages me, I'm not signed to them nor
do I have any investment in tidal,
nor did
anyone ask me to say this. "
![]() |
| 來自Grimes的Instagram @actuallygrimes |
姑勿論是唔是PR的手法而己,
但Grimes這個Instagram post某程度令我醒覺大眾對音樂價值的一向睇法 —
始終無人肯俾錢買音樂,唱片公司就唔會非常落力投資與支持一個藝人,
而於無錢賺的情況下歌就一定越來越難聽,然後若干年後無歌聽我就真心好Q驚。
基於「睇下Tidal雨點夠不夠雷聲大」的好奇心下,隨後我於Tidal核對了一下自己的Playlist,
尤其是比較撩冷Indie 的artist和歌。
一Check,Okay齊喎— SALES, ALPINE, Marian
Hill, LION
BABE, BROODS, Say
Lou Lou, Claire, The
Like, Bitter:sweet, Le
Tigre, The
Bird And The Bee, Late
Night Alumni, Uffie...
JAY Z表明發展Tidal嘅宗旨是希望於市場上劃分一個平台,
讓所有音樂人,不單是最前線的藝人,都可以得到公平交易的合理利潤。
當然一定有唔齊歌的Artist — Kilo Kish, CALLmeKAT, Brooke Candy, Pixie Lott(這位Pop Singer居然只得兩首,有點該煨)。
但是略閱大部份網上對Tidal的抨擊,Lily Allen的一個論點是頗有意思的。
始終大眾習慣了免費、盜版音樂,Tidal的收費在某程度上間接更鼓勵大眾繼續支持盜版。
![]() |
| Lily Allen於Twitter上發表了對Tidal的看法 |
不過,革命無極大難度與阻力就不稱做革命;
而革命就需要有人夠勇氣站出第一步。
Jay-Z的一句比喻令我甚是同意 —
“People
really feel like music is free, but will pay $6 for water.
You can drink water free out of
the tap, and it’s good water.
But they’re OK paying for it. It’s
just the mind-set right now.”
是哦,我們其實有自來水可以飲用,但為甚麼我們依然願意付較高價錢來買瓶裝水?
衷心希望Tidal這場重整音樂價值革命可以成功,
因為我真係好驚若干年後要「焗迫」聽垃圾歌。
雖然,Tidal的User Interface抄Spotify抄得勁盡,哈哈哈。
但此不屬本文討論重點。Sorry。
Tidal 暫時已登陸於以下國家(據說很快殺來香港):
US, Canada,UK, Austria, Czech
Republic, Cyprus, Denmark, Estonia, France, Greece, Hungary, Italy, Latvia,
Lithuania, Malta, Norway, Portugal, Romania, Switzerland, Singapore, Slovakia,
Slovenia, Sweden, South Africa and Turkey.
延伸閱讀:
1. Gervino, T. (2015), "Jay Z Talks Tidal, Jimmy Iovine, Rewriting the Music Business Rulebook" , Billboard, Published on March 30, 2015. Retrieved on April 27, 2015.
http://www.billboard.com/articles/news/6516928/jay-z-tidal-jimmy-iovine-interview
2. Herstand, A. (2015), "What Jay Z and Tidal Need To Do To Truly Change The Music Industry" ,
Digital Music News, Published on March 31, 2015. Retrieved on April 27, 2015.
http://www.digitalmusicnews.com/permalink/2015/03/31/jay-z-tidal-need-truly-change-music-industry
3. Kreps, D. (2015), "Jay Z Defends Tidal: 'We Are Here for the Long Haul'", Rolling Stone,
Published on April 26, 2015. Retrieved on April 27, 2015.
http://www.rollingstone.com/music/news/jay-z-defends-tidal-we-are-here-for-the-long-haul-20150426#ixzz3YUs7ZbUa
4. Lin, P. (2015), 《音樂產業救世主?新革命先鋒? TIDAL 將重設當代音樂價值嗎?》, Blow吹音樂,
Published on April 7, 2015. Retrieved on April 27, 2015.
http://blow.streetvoice.com/8907-%E9%9F%B3%E6%A8%82%E7%94%A2%E6%A5%AD%E6%95%91%E4%B8%96%E4%B8%BB%EF%BC%9F%E6%96%B0%E9%9D%A9%E5%91%BD%E5%85%88%E9%8B%92%EF%BC%9F-tidal-%E5%B0%87%E9%87%8D%E8%A8%AD%E7%95%B6%E4%BB%A3%E9%9F%B3%E6%A8%82/
5. Sisario, B. (2015), "Jay Z Reveals Plans for Tidal, a Streaming Music Service" , The New York Times,
Published on March 30, 2015. Retrieved on April 27, 2015.
http://www.nytimes.com/2015/03/31/business/media/jay-z-reveals-plans-for-tidal-a-streaming-music-service.html?hp&action=click&pgtype=Homepage&module=second-column-region®ion=top-news&WT.nav=top-news&_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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